11月27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对市本级公租房的受理审核工作主要作了三方面调整。
一是进一步放宽收入准入标准。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标准,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77043元,从而扩大了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
二是增加了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投资企业情况和车辆情况三方面内容。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动态复核。今后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