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务限额规模
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截至2022年,广东省专项债务限额约为18196亿元,位列全国第一;专项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为14.09%,位列全国第26。
广东省下辖地级市的限额分配情况如下图1所示。从绝对规模来看,广州市分配到的债务限额规模最高,为4030亿元,而潮州市最低,为177亿元。从相对规模来看,汕尾市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最高,为29.51%,而深圳市最低,为6.04%。
财力状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是专项债券重要的偿债来源。2015~2022年广东省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108.47%下降至28.56%,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69.62%下降至35.69%。
2022年广东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梅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最低,为6.05%,而深圳市最高,为52.44%。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是决定专项债务限额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重大项目支出主要根据各地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的融资需求测算。
2019~2022年广东省重大项目支出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1.13%上升到2.58%,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7.18%下降到3.73%。
2022年广东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3所示,茂名市重大项目支出占专项债务限额的比重最高,为8.10%,而深圳市最低,为0.40%。
同济大学钟宁桦教授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目标、难点与实现路径研究”,陆续推出系列地方债解读分析。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宁桦解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