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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以来,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系列专题研修班,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提升培训实效和办案质效——
从理念到行动的“关键一跃”
◆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培训的主题、课程、师资等方面深入研究、细致谋划,推动培训供给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精准匹配,不断提高专业化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和培训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
◆ 不能把教学的目标止步在讲堂上、书本里,要把理念和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办案之中,更好地推动“高质效”的检察办案实践。
◆ 将各地检察干警对于检察工作的思考、建议整理报送至最高检,是做好“送上门的调查研究”的重要举措。
司法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办案的根本目标,并要求所有执法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
思想上的“定海神针”,给新征程上的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标党中央的这一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因势而新,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如何把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深入检察干警内心,润物无声地指导检察办案实践,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课题。
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先后于2024年4月和9月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率先“解题”。
从2024年4月开启首期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修班至今,一场场“授人以渔”的精要阐述、一次次“筑基培元”的倾情相授,检察教育培训的实践证明,只有与基层“同频共振”、与实践“双向奔赴”,才能一体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和监督办案质效。
“培训就得回应检察实践”
作为第一期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修班的“揭榜者”,如何把培训做实?面对三级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如何让他们更加深刻理解、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这是摆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缪树权面前的难题。
尽管在刑事检察领域常年从事专业研究,熟知刑事检察事业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但想要贯彻好“政治融入业务”“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化”等培训新要求、新理念,让检察干警们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内在要求有更加准确、深刻的认识,缪树权还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接到组织实施首期班次的任务后,缪树权特意调阅了2023年5月以来所有刑事条线班次的学员需求情况。“这些情况反映出刑检实践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们设置课程提供了重要参考。”缪树权说。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培训质效,国家检察官学院每个班次都组建项目组,紧紧围绕培训主题和培训需求,研究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在首个班次中,缪树权就是项目组的负责人,统筹培训事宜。
“基层检察机关案件量比较大,如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诉讼监督如何开展?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如何把握?”“如何破解制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瓶颈?”……作为团队中的协调人,邢晓芸与王琛在那段时间,一直在检察干警的培训需求与授课老师的教学提纲中“辗转反复”,调整修订培训提纲、授课主题。最终,一份精心设置的课程出炉。
有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个班次的经验,后续的专题研修班筹备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第2期专题研修班聚焦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课程内容紧贴办案实务,深受学员欢迎;第3期专题研修班以行政检察业务为排课方向,将主题研讨与学员论坛进行联合设计;第4期专题研修班围绕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和监督能力,突出课程的引领性、实务性、实战性以及学员参与性;第5期专题研修班聚焦刑事检察办案中的类案办理,对办案中的证据综合审查判断等办案难点予以重点讲授。
锚定“高质效”的检察办案新理念新要求,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度首批培训仍以“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举办第6期、第7期专题研修班。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培训的主题、课程、师资等方面深入研究、细致谋划,推动培训供给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精准匹配,不断提高专业化培训的针对性、实操性和培训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最高检党组会在审议2025年培训计划时特别指出,检察培训必须回应检察实践需求。
“带回最精准的理解”
“很及时,很受用!”尽管培训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时间,但对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干警李忻而言,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在课堂上的讲授依然历历在目。“对于如何高质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大家伙儿都有思考,都是带着问题来的,蓝厅长的授课针对性很强,我们都听了进去。”
来自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的丁帅男,最关心“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案件”这一类案件。“在监督申请不被支持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做到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兼顾?”
记者了解到,在基层,办案人员很多时候需要直面民事检察监督的申请人。在当事人因监督申请没能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而产生不满情绪后,如何释法说理,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而对李忻而言,他更关注民事检察办案中的调查核实权。“对如何更好开展调查核实缺少系统理解。”这个问题,来自黑龙江省杜尔伯特县检察院的王丽、绥化市检察院的刘庆等“同学”也想听到答案。
在蓝向东的授课中,上述问题得到了解答。
从“为什么要高质效办案”说起,再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标准,针对学员们关注的问题,蓝向东特别讲述了调查核实的有关内容,从理念到路径,阐述着他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深刻思考。
“调查核实权既是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些记录在李忻本子上的笔记,也成了指导当地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资料。“回到院里,我就把这些内容向大家做了汇报,收获很多。”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培训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不能把教学的目标止步在讲堂上、书本里,要把理念和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办案之中,更好地推动‘高质效’的检察办案实践。”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说。
做实“送上门的调查研究”
2025年2月19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审议最高检2025年培训计划和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培训计划。会议强调,培训是“送上门的调查研究”,要坚持教学相长,培训主办部门、各业务条线都要通过培训广泛了解基层急难愁盼,针对性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体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和监督办案质效。
“了解基层的急难愁盼”“一体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和监督办案质效”等工作要求,也在专题研修班中一以贯之。
据介绍,每个班次之后,项目组都会认真收集学员意见建议。“有针对培训课程及内容安排的,也有针对具体检察工作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对于涉及培训课程及内容安排的建议,我们会仔细分析、借鉴吸收,持续改进培训工作;对于事关检察工作的具体建议,我们会全面记录整理,并组织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智库成果。”
将各地检察干警对于检察工作的思考、建议整理报送至最高检,是做好“送上门的调查研究”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检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重要体现。
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第5期专题研修班举办。彼时,正是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时刻,观望与踌躇是那时的普遍心态。
“基层案多部门少人员少矛盾突出,各类记录等资料归集工作占据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要将‘一取消三不再’落到实处,切实让检察官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办案上。”
“要严防‘三个管理’被异化为对基层院的考核考评指标。”
来自参训学员的一项项意见建议,正转变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具体举措。
2024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分专题汇总梳理了学员对“四大检察”、涉外检察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从培训学员的建议中,收集影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掣肘之处,进而找到更好改进检察工作、更加有力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是我们做好‘送上门的调查研究’,一体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和监督办案质效的重要着力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门负责人说。
(检察日报 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