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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白清源(右)在豆油厂了解近期生产情况。张力文 摄
三月底的长春,空气里弥漫着春天的湿润。
一大早,富余大豆油食品加工厂的门口就停放着一辆大卡车,四五个工人正在往车上搬运整箱的豆油。
“林经理,这又接大订单了?”
“是呀,白法官,最近销售额正经不错呢!”豆油厂经理林纾见是白清源来了,眉眼尽是喜悦。
在林纾看来,白清源不仅是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更是豆油厂的“恩人”。
“货款还多少了?有什么困难吗?”白清源关切地问。
“已经还一半了,余下的争取‘五一’前全部还清。现在没啥困难,就是想休息太困难。”
两人谈笑间,白清源将一份《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交到林纾手上,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去年以来,吉林法院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执行专项行动,要求三级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运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灵活查封、分期还款等“放水养鱼”执行方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宽城区法院制作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正是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之一。
“作为一家小型民营企业,要不是你们,我这豆油厂早就关张了,哪能有今天!”林纾真诚地说。
去年10月,豆油厂因拖欠友和原料厂110万元货款迟迟未还,被原料厂申请强制执行。一家原本生意红火的企业,因为建设分厂导致资金链断裂,一时深陷漩涡。
是“一封了之”还是“另寻他法”?一边是申请执行人迟迟未兑现的合法权益,一边是维系30个家庭生计的民营企业。
“法官,我们分期还款,厂子先别封行不行?眼看就过年了,我们销量一直不错,年前年后就能把这个钱挣出大半!”林纾的话触动了白清源。
白清源一面详细查阅企业账本,了解到豆油厂每月大概能有10万元左右的利润盈余,且春节所在季度会比上季度盈利额高出三成;另一面则走访了周边十余家农贸市场,实地调研大豆油市场销售情况。
经综合走访和计算,白清源发现豆油厂确有还款能力。于是,通过与原料厂几番恳切沟通,最终决定对企业作出“预处罚”决定,以“活查封”的方式允许企业继续生产,分期还款。
大卡车装着满满一车豆油,缓缓驶出工厂大门。
得空的林纾热情地拉住白清源,“最近我又上了一套新的包装设备,包装效率更高了,走,我带您去看看”。
“嗯,厂子经营得真不错。‘预处罚’不是放任不管,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法院将随时启动拍卖程序,这次可不能让申请执行人再寒心了。”
在轰鸣的机器声中,林纾的回话没太听清,但从他的笑容中,白清源知道还清欠款指日可待!
望着工人们忙碌的身影,白清源更加笃定地感受到“豆油厂彻底活过来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柏巍丨通讯员:张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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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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