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山东济南市平阴县总工会为外卖配送员
解某某工亡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总工会
【关 键 词】外卖配送员 工亡赔偿 确认劳动关系
【推选理由】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不明确,面临权益保障少、争议纠纷多、维权难度大等问题。本案是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下因新型用工形式而产生的争议,工会通过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及时高效化解了劳动争议纠纷,有力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解某某于2022年2月11日被威海某公司录用,并指定到平阴分公司从事外卖工作。3月5日21时许,解某某在送餐途中突发疾病,被送往平阴县医院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解某某的家属为此事一直奔波无果,向平阴县总工会寻求帮助。县总工会经审核,认为解某某符合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于解某某死亡赔偿问题,某公司提出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保险公司在审核之后,认为解某某并非工亡而拒绝理赔,最终某公司只同意以救济形式给予解某某家属5万元。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无效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帮助解某某家属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为此案不属于仲裁范围,告知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过程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将相关证据材料递交至县法院。某公司认为与解某某签订《配送宣传协议》,其属于承揽外卖配送业务,双方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提出,某公司系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解某某根据某公司要求进行上岗前培训,每天打卡考勤,接受好评监督,通过公司APP接收订单,配备统一服饰及配送箱开展配送业务;某公司向解某某支付配送费,属于以计件提成方式支付薪酬,符合一般劳动关系特征。经法院审理,认定解某某与某公司之间自2022年2月11日起至3月9日止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解某某家属接到胜诉判决后向工会表达谢意:“这笔赔偿得来不易,对我们太珍贵了!感谢工会为我们伸张正义!”
典型意义
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是工会依法履行维权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平阴县总工会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办出“工”字特色,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健全“一站式”服务阵地,在工会服务职工阵地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实体机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裁诉对接室、仲裁派驻庭、巡回法庭等,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代理仲裁和诉讼等一站式全链条维权服务,叫响“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在您身边”工作品牌。二是强化“联动式”多元解纷,完善“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全方位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三是开展“防范式”普法宣传,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劳动用工指导服务,不断提升职工和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一支由工会干部、律师、志愿者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及时调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提升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专业性和影响力。
来源: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