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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土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5 08:32:53   浏览次数:8  发布人:2363****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大雄宝殿的屋檐十分雄伟,椽子一根比一根粗壮,不知要砍掉多少树,不过管它呢。我并非环保主义者,树长出来就是要被砍,羊生下来就是要被吃,万物有一个奇妙的生态链,处在顶端的才有话语权,要说谁在顶端,当然是自许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据说《创世纪》里讲不论是走兽飞鸟,抑或是爬虫游鱼,都必须惧怕人类,并以他们为主。瞧瞧,就冲这点,你就知道他们有多么妄自尊大。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大雄宝殿的屋檐十分雄伟,椽子一根比一根粗壮,不知要砍掉多少树,不过管它呢。我并非环保主义者,树长出来就是要被砍,羊生下来就是要被吃,万物有一个奇妙的生态链,处在顶端的才有话语权,要说谁在顶端,当然是自许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据说《创世纪》里讲不论是走兽飞鸟,抑或是爬虫游鱼,都必须惧怕人类,并以他们为主。瞧瞧,就冲这点,你就知道他们有多么妄自尊大。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这个满头肉疙瘩的人,他柳眉凤眼,眼睑低垂,假模假样地俯瞰着众生,从他的眼光看出去,你几乎能看到整座城市。

    寺庙建在城郊处的一座高山上,大雄宝殿在最高处,大开的殿门让这位尊者可以把整座城一览无余。瞧吧,云雾缭绕之间,波谲云诡之下,整座城一片喧嚣,大江、大桥、河、高楼、矮屋、汽车、铁道,响着的,动着的,傻傻地立着的,趴窝的,都在那里。他说众生平等,不要起分别心,我把自己满眼眼眵的狗眼睁得贼大,其实也没看出个什么众生平等来。都说狗眼看人低,我趴在殿门之外,坐在群山之巅,着实体验了一把把人看低的感觉。

    行了,唠唠叨叨这么多,还是先来个自我介绍吧。我叫丘吉尔,是一条五黑犬,你看,这又是一个多么不搭的组合,我是一条土狗,却有着十分洋气的名字,据说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一个大人物。我的主人早年看过一本叫《丘吉尔的黑狗》的书,所以他就心血来潮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叫起来也挺顺口。他叫我时总是拉长声线,用一种得意却十分戏谑的腔调这样叫我:“丘~吉尔”,我不喜欢他这样叫我,这看似有趣,其实是一种很无聊的表现,人类喜欢这样,总是把无聊当有趣。

    相较之下,我喜欢小花这样叫我,她叫我小黑。嘿嘿,你如果看到现在的我,一定会觉得我是个花痴,我的舌头不自觉地耷拉了下来,身子没来由地在转圈,口中吐着嘿哧嘿哧的粗气,鼻子总像是要寻找点什么一样嗅来嗅去,我知道,我又在想我的小花了,但我现在不能去找她,“丘~吉尔”的喊声叫起来了,我得走到主人面前,接受他递过来的一碗素面,然后压着舌头把这蜡样的食物送进胃里,任它们把我的五脏六腑搅得一塌糊涂,这样我的主人才会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才能留下来,才能同他一道在这个山巅的庙里呆下去,才能指望那些香客把我高看一等,这样才能保证我和小花(还有小白)衣食无忧。生态链,可怕的生态链。

    可今天吃的并非素面,而是一小盆蒸土豆,土豆很饱满,还削了皮,从削皮的纹路上来看,主人在削它们的时候一定心如止水。土豆大小基本一致,纹路又如梳齿般整齐,如果它们不是削土豆,你一定会觉很它们是件艺术品,我的主人总是在这些无关紧要的地方做出花来,可我总觉得这除了浪费时间外,没有什么鸟用。小处精细,大处就看不明白。你比如说,他以为我喜欢吃蒸土豆,其实我对它们厌倦地很,当然,姿态还是要做一做滴。我把头俯下,朝每一个土豆都闻了闻,然后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像佛祖一样低垂着眼皮,咬上一个,慢慢地咀嚼开来,我的主人看我如此“享受”,就心满意足地走开了。见他走开,我便把土豆一个个叨走,在花坛边的松土里刨了一个坑,把它们一一埋了进去,之后,我便走到盆边,坐下来继续咀嚼我咬的那个土豆。这一切都在佛祖的眼皮底下进行,他老人家就这样笑眯眯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总觉得他是赞许我的。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可我不是出家狗啊,我是世俗之狗,是世俗之狗就得想世俗之事。时也命也,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过来一会儿,主人回来了,他见我把土豆都“吃”光了,甚是满意地把空盆拿走了,我也很满意地目送着他离开了。看到了吧,这就是我说的小处明白大处糊涂的典型,我用这招骗了他这么多年,他愣是一次都没察觉出来。

    天色将晚,山脚下已是星火点点,我伸了伸腿,抻了抻腰,回头望了一眼佛祖,在他颔首低眉的默许下大踏步地迈出了山门,身后传来老和尚们嗡嗡呓呓的晚课声。

    跨出山门的那一刻,一阵凉风袭来,按理说,酷暑刚过,秋天还未真正到来,凉风自会让人心旷神怡,可事实上我却感到莫名的发颤,这真是一件极荒唐之事。月亮这时从山坳里爬上来了,又黄又大,像一块洒满葱花的大烙饼,旁边伴着一颗孤星,贼亮贼亮,盯得你发慌。四下里一片灰紫色,一车宽的小径蜿蜒而下,一处山头上的一棵孤松留下阴渣渣的剪影在夜幕上,有猪在叫,那是从建在水湾处的猪厂里传出来的。

    松涛声、猪屎味、游荡无根的薄雾,随意跳跃的癞蛤蟆,拥簇着我下山,虽然司空见惯,我还是感到有点诡异,仿佛进入了一个异世界。我常常深有此感,觉得这并非一个正常的世界,一条狗会做哲学的思考,这还不够荒谬吗?岂止如此,会念经的光头不是和尚,成了佛像的悉达多从未想过拯救。会当孙子的成了爷,明明是主子的却自称奴仆。言不由衷的话说得正气凛然,蝇营狗苟的却又标榜大义当前。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本非一条狗应该思考的东西,可我见的实在大多了,总忍不住胡思乱想一番,思考完之后,又会有一种苟且的思想占据着我的头脑,这也正常,我除了会思考外什么也做不了,你能指望一条狗子做什么呢?生活总要继续,这便是我的思想,有人把我们这号人称为犬儒,说得真对,在我身上,您应该把儒拿掉,我活生生的就是一条犬嘛!是犬就得想犬的事,就得会揺尾乞怜,就得想着狗连蛋,见了屎就得觉着香,除此之外,还是什么都别想的好。

    “喂,哥们儿”,一声胡哨声响起,一条狗从路旁的杂草堆里窜了出来,“又下山了。”它这样子问我,我没有理它。见我没有理它,它也不恼,而是靠过来,紧贴着我,猛跳了几下跟上了我的步子,用一种谄媚的语气继续言道,“这次带上哥们儿不?”

    “我什么时候跟你是哥们儿了?”我问。

    “不要这样子啦,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您是大哥,没有小弟的大哥能叫大哥吗?”

    可我从来没想过要当大哥,所以也无需小弟,只不过我拿身边这个家伙实在没有办法。它叫毛毛,是一条泰迪犬,本是宠物狗,两个月前被人遗弃,晃荡到了这里,看着我衣食无忧,总想着跟着我混口饭吃。至于它为什么被人遗弃,说来也很可笑,就因为它与主人邻居家的小孩子玩耍时不小心把牙齿放在了她的手上,主人为了邻里关系,就把它遗弃了。它一再强调它只是单纯地把牙齿放在了孩子的手上却并未咬她,我觉得它这是在强词夺理,还不如直接说咬了她,这样倒还有点尊严,一味地忍让谦卑换不来别人的尊重,它不明白这个道理,是狗子都不明白这个道理,我是一个例外。

    想到此处,我就不想跟它待在一起了,趁它滔滔不绝之时,我悄悄地落在后面,一棵硕大的龙眼树立在路边,留下灰黢黢的一片阴影在路面上,我把身子往里一钻,便与阴影融为一体了,这都拜我黝黑的体色所赐。毛毛在前面走着,全然不知我已经藏在了后面,等行了一段,它才缓过神来,转身来看,它已经失了我的所在,于它,这是司空见惯之事,它对着来路叫了两声老大却并未寻我,然后扭头走掉了。它的声音尖利刺耳,活生生的一个阉货之流,这让我对他尤其厌恶。

    它总说这是生活使然,是换取生存资料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就像历史上所有的阉党一样,但与大多数的他们不同,他们是主动,它是被动。据它说,真正动刀时并不难受,反而有享受之感,腹下亦无钻心之痛,就像削掉了一块疣一样,只是它见到母狗不再想爬上去了,生活的乐趣就这样消失了,它成了不动心理论的践行者,“泰日天不想日了,这真它妈的是一个笑话”,它说这话时正欲把它那没蛋的屁股撅给我看,我一脚踹了过去,骂道:“谁它娘的想看你的屁股?”它扭过头来,像一个太监一样尴尬地笑了。

    我也不是不想拿它做小弟,只是觉得它有点烦。我们狗子虽然失了狼性,但离开了人也断不至于没法活下去,如是,与其献媚,不如图强。“你说得倒好听,没有你寺庙看家狗的身份,你觉得山下那些人会鸟你?”有一次,黄大仙这么揶揄我说,我没有理它,只把它当作弱者的酸葡萄来听。

    黄大仙是一条黄狗,身型健硕,是我的头号敌人。它窜迹于山上山下,独来独往,游弋不定,但它算一条好汉,从不搞背后袭击,我与它交锋过三次,赢了它两次,但它并未拜服,它不是那种轻易认输的狗子,至少嘴巴上如此。我与它亦敌亦友,它虽然不大看得起我,但也敬我是一条汉子。我虽是家狗,但也绝非羸弱之辈,空余时间,我都在练习技能,腾挪辗转,咬逐跳爬,我一样没落下过,这让我有了充足的体能,让我能打败黄大仙,让我有了小花小白这样的情人。我并非衣来伸手之徒,我只是借用了人类的恐惧而已(据说自以为是的人类什么都不怕,却独独怕黑)。

    山下的镇子尚热闹非常,街灯亮且密集,店铺里灯火如昼,小贩的推车上摆着各式售卖品,叫卖声四起,铁制的垃圾桶立在街角,塞得满满当当,有老鼠在那里晃悠,亦有一两条狗嗅来嗅去。

    垃圾桶旁边是一家饭店,后院里拴了不少狗,见了人就会不停地吠。这家店我要离得远远的,因为它是卖狗肉的,后院的狗子们我觉得有点可怜又有点可笑,自己马上成为俎上鱼肉了,还在为屠夫看护家院,况这家院并非自己家院,何必吠来吠去呢?江山易改,狗性难移,一个院子就能让它们心生归宿、画地为牢,恐怕它们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一心护“主”,为什么反而见杀。

    我还不至于会被他们杀掉,因我独具五黑体色,据人类讲这可以辟邪,又因我是寺庙里的看门狗,所以又格外受到礼遇。我很享受这种礼遇,有种恍恍惚惚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冲昏我的头脑,让我忘记自己是一条狗,是狗就会有被杀的可能,无论你的地位有多高,在这一点上人类拥有绝对的发言权,但我并未能认请这个事实,至少在今夜之前没有,所以我对那些在垃圾桶旁嗅来嗅去的狗子,那些在屠夫后院大声吠叫的狗子、毛毛、黄大仙等,都有一种“非我族类”的游离感。

    烧鹅档的店铺当街,透明的货柜里挂着喷香的烤鹅,颜色红润透亮,诱人得很。老板娘阿美人善面秀,见我踱步而来,大老远就朝我打招呼,“丘吉尔,丘吉尔,快来,快来。”她左手端盆,右臂朝我伸开,四指并拢,快速地往下翻动,我知道她是真心喜欢我。盆子里的烤肉真香,我大块朵颐,吃得满嘴流油。每每此时,阿美都会抽出一两分钟的时间,静静地看我吃肉,她的眼神比小白还要温存清澈,这又是让我恍惚的地方,倘若我能像《三生》里面的那只狗子一样,记得前生之事,我俩说不上还真有一点姻缘可讲哩。

    吃饱喝足以后,不着急回去的我还想在街上溜达溜达,人们见了我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也会有人端东西出来给我吃。我用不着回他们,只是像检视部伍那样一家家地踱过去。有时我在想,那个与我同名的大人物,是不是也这样神气过?

    小镇毕竟是小镇,主街只有一条,街两边倒是灯火通明,熙来攘往的男男女女着实有些个,但主街叉出去的小巷就没有那么风光了,总是灰溜溜地挑着一两盏路灯,照出巴掌大的一丁点儿地方,昏黄得像泡在一汪苦水之中,之外便是暝黑一片。斑驳的巷墙上尿苔点点,不知是那个恬不知耻的家伙到处划地盘所至,尿臊味腥臭难闻,混杂着新的旧的垃圾的味道在渊壑般的巷道里发酵生酸,其味道你可想而知。所以,如无必要,我定不会跨入这渊壑半步,但今夜有所不同,在离开阿美家的第五条巷道里,尿苔味、垃圾味之外,还有一股浓烈的母狗的气味窜了出来。

    我停了下来,定晴观瞧了一番,由于灯光昏暗,灯下的那位一时间我并未看得清楚,它围着灯柱绕来绕去,东嗅西嗅,像是在找吃的,其实我知道它并不饿,体内旺盛的荷尔蒙促着它必须在今夜找一个搭档来连蛋。狗儿们会在秋天发情,这是天道使然,但像它这样刚立秋没多久就迫不及待的狗子还真不多。至于我,当然也不是洁身自好之徒,虽然我有幽闭恐惧症,对幽深的巷道常常避而远之,但如此浓烈的味道此刻却又让我觉得如饱醇酿般心絮纷飞,我情不自禁地迈开四肢,糊里糊涂地扎进了暗巷。

    我在黑暗之中行走,犹如潜流行在水底,那只傻狗子全然不觉,真是一只呆萌可爱的家伙,我喜欢这种呆萌可爱,它会让我生出雄性气概来,我在小白小花面前,总是有意无意地展现出这种气质,它们也很受用。等等,小花?从站在巷囗的那一刻,我就觉得灯光下的狗子有点像小花,或许是离巷口不远的垃圾堆遮掩了它的味道,我没有闻出它来,但等我悄无声息地走过垃圾堆,小花的气味就变得越来越明显了,习惯了黑暗的我,这时看灯光下的狗子也越发清晰,黄白相间的毛色、尖尖的鼻翼、站起时娉婷的身姿——没错,它站起来了,前肢搭在灯柱上,像狐狸拜月一样站起来了,搔首弄姿,这个骚货。“小花”,我在心里默念。马不停蹄地脚步声,急不可奈的心跳声,一切都预示着今晚我要与它良宵共度了。

    可就在此时,一个身影从灯后的阴暗中闪来出来,它身型健硕,头颅高昂,头发中间还雄赳赳地耸着一撮毛,至于眼神,则迷离不清,哈喇子时常挂在嘴边,出气粗鲁莽撞,像随时要与人干仗一样。

    它就是黄大仙,我的仇敌黄大仙。

    我在暗处,它并未能看得到我,小花的气味过于浓烈,它也闻不到我,所以我对它来说是隐形的,这对我有利,可是,不对,这对我有啥利?这么一来,我不成了电影院的观众?只能静静地观看它们的演出了?妈的,我呸了一口,我堂堂佛爷,岂能去做观众?而就是这一声呸,让黄大仙听到了。

    “谁?”它警觉地问,后知后觉的小花也跟着它的目光看向了我。

    我并未说话,而是大踏步地走进了光里,我刚出现,黄大仙就笑了,笑得十分粗鲁,十分野蛮,这是一种完全视我为无物的轻蔑的笑,这让我非常不舒服,尤其是在我的情人面前。不过算了吧,现在看来,它也不算是我的情人了,那个人尽可夫的家伙,看到了我并未像往常一样表现出亲昵的举动,而是像看一个过客一样冷冷地打量我。两个男人在它面前,不用想就知道会有一场大战,它的样子没有表现出多么想知道结果,而是想静静地看一出大戏。女人呢女人,在这一点上总是把男人拿捏得死死的。

    我本来还想跟黄大仙说两句,但它已经准备好了战斗的姿势,只见它前腿前伸,头颅低垂,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恶狠狠地就像怒目圆睁的子路,我不免想哂它一下:即便是打仗,不也得有个开场白吗?

    “少来这套”,黄大仙说,“你那一堆所谓文明的东西也就只能骗骗一些傻乎乎的母狗,但对我来说,完全没鸟用,是男人就得拳头说话,禽兽的世界,可比人类单纯地多。”它说这些话时,我偷偷地看了小花一眼,它还是木头桩子式的面无表情。

    我对着黄大仙说:“也就是得开干喽?”

    它松了松前腿,重新站立,用不屑一顾的眼神和语气对我说道:“要不然呢?”

    开干就开干,我佛爷也不是盖的,论个头,论强壮,我也不比你黄大仙差到哪里去。我不再说话,而是与它一样,不,我不能学它,我要像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一样,脚步轻缓,头颅自如,闲庭信步一般,一个文明人怎么可能去学一个蛮人?可它恶狠狠地冲了过来,我还来不及优雅,就只能针尖对麦芒地迎了上去。

    甫一接触,我就感受到了它那股强大的力量,它的肌肉似铁,冰冷得像是一把剑,它的前爪刚搭上我,就像钉子一样欲钉进我的身体,我急忙闪躲了一下,瞅准时机,准备用牙齿对着它柔软的腹部给以致命一击,但它躲开了。这是第一回合,我俩均未伤到彼此。移地再战,它一个健步,猛地蹬了一下前腿,竞如打架的公山羊般立了起来,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的颈后,我知道它这是要利用惯力压服我,我顺势往它肚下一窜,准备用头去顶它的腹部。说来也真搞笑,两条狗子打架竞然使出了山羊的招式,说出去也恐怕要笑掉大牙,不过,打架就是打架,还去管招式干什么。

    眼见着我就要顶上它的腹部,它后腿一扭一蹬,整个人从我身上跃过,就这样,我俩又错过了。比武场旁边的那位女士,看客的瘾好像满足不了一样呜呜地低吟了起来,那感觉就像楚霸王在吟诵“时不利兮骓不逝”一般凄婉雄壮。它如果像青楼女子一样呓呓呀呀地唱些“山无棱,天地合”的滥词,那倒没啥感觉了,我想我和黄大仙肯定当场弃械,各奔东西,估计都不会看它一眼。可它偏偏唱楚霸王,虽是凄婉,却如一股无息的潜流一样注入了我俩体内,让我俩斗意大争。女人呢女人,在这一点上总是把男人拿捏得死死的。

    还要说什么吗?我用眼神问了一下黄大仙,它也回了我一个同样的眼神,无需多言,干就完了,它这样子回我。我怎能示弱?这下总该轮到我发起攻击了吧,我猛地一窜,用前爪去够它的脸,可脚一出去,我就后悔了,我这是要干什么?要知道对于狗子来说最厉害的武器是嘴巴啊,我怎么没去咬它呢?可腿已经借势伸出去,想收回可就难了。黄大仙不明所以,它猜不出我伸出前爪的含义,竞懵懵懂懂地学着我伸出了前爪迎了上来,那情形甚是滑稽,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俩是啥重要人物要握手相见呢。

    我俩的前腿搭在了一起,各自的后腿又一使力,就这样我俩如搭凉棚一样立了起来,我印象当中鹿就是这样打架的。这下好了,一场架,犬、山羊、野鹿轮番上阵,我想象当中的闲庭信步、华山论剑荡然无存,只剩下泼妇骂街了。对啊,嘴!我不是还有嘴吗?瞅准时机,我嘲着黄大仙的鼻头就下嘴了,它显然明白了我的意图,也大张了嘴咬了过来,咔的一声,它咬住了我的下颏,我咬上了它的上唇,几乎严丝合缝般扣上了,虽然我俩呜呜地骂着对方,但在那位看客看来,我俩又是握手又是亲吻,这哪里是打架?分明是在举办礼仪活动嘛。

    我俩角觝一般僵持了十几分钟,惹得小花几乎丧失了观赏性趣,黄大仙一看,愈发使劲,我的后腿不支,差点被它推出圈外,长此下去,我必败无疑。兵法有云,一正一奇,方为取胜之道,我决定暂时放弃相持另谋它计。我嘴上松劲,脚上卸力,从斗争中败下阵来,身子低伏,夹起尾巴,侧身做逃跑之状。黄大仙以为胜券在握,得意地向小花炫耀示意,把整个后背都留给了我。呵呵,骄兵必败,虽然有点胜之不武,但胜总比败要强,时机刚刚好,我腿上一蓄力,整个人弹了起来,以泰山压顶之势朝着黄大仙而去,嘴巴瞅准了方向,正是它直耿耿的后颈,一旦咬住,它摆首无力,只能任由我摆布。

    我的身体柔性很好,在天空之中如飞鼠一般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眼见着就要着上黄大仙的身体,它却一个侧身躲过了我的攻击,空中滑翔的我无处使力,只能径直落在空地上,眼睛还未来得及重新找到方向,后颈就感觉被钳子般地死死地扣住了。黄大仙咬住了我的后颈,尖锐的犬齿刺穿了我的皮肤,直抵我的中枢神经,我感到一阵眩晕,同时疼痛从颈上快速蔓延至全身,那感觉像是你喝了一口冷饮,能明显地感觉到它穿过你的喉咙,直达你的脾胃脏腑。我扭转不过头来,无法对黄大仙攻击,疼痛与疲惫让我力有未逮,黄大仙懂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道理,它现在对我做的事情正是我想对它做的事情。

    我败了,败得如此难堪,虽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但此一役却令我灰心丧气,仿佛是上一代霸主要让位给下一代霸主的谢幕之战。我看了看场边的小花,它的眼里对我没有丝毫的同情,相反,它的目光炯炯地全集中在黄大仙身上,那感觉仿佛一刻也不能等要与它烛房花烛一样。胜王败寇乃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扒了扒地,全身紧缩,尾巴夹得几乎要缩进肚子,同时嗷嗷地向黄大仙求饶,声音难听至极,感觉都不像我发出来的,毛毛向我谄媚时就是这种声音。哼,那个阉货!

    黄大仙饶了我,我灰溜溜地从灯圈里退了出来,没有回头。这一点也不悲壮,也自不会有洒然之感,那感觉说不上来,我想到别处,仿佛刚刚没经历过一场鏖战一样,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脖上的疼痛消减了些,血应该已经止住了,我不敢扭动它,只能像子路一般直耿耿地回了寺庙。月亮躲在阴云里,凉意全然没有来临,空气中闷湿难耐,每吸一口都如吸进一口柳絮一般堵在胸口让人好生不爽。我把思绪放空,尽量不去想战败的事,这让我心里好受了些。庙里的和尚节省,过了九点就熄了灯关了门,大雄宝殿黑乎乎一片,我看不到佛爷的表情,不过不用说,他肯定还是笑眯眯的样子。我有时挺看不上他的,不知他惯常笑兮兮的底气何在?人世间的诸多苦难难道均可一笑了之?难道均可吟出一句“都付笑谈中”只念不存?当然,为了情人的战败之苦算不上什么,但天灾呢?人祸呢?打仗呢?死人呢?我趴在自己的窝里彻夜难眠,净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东西,不知不觉中,天已破晓。迷迷糊糊间,我大概只睡了一个小时。

    清晨,太阳迫不及待地就爬起来了,清晖洒遍了整个山头,一片璀璨夺目的光芒。和尚们的早课早已经开始,在这僻静小镇,在这远离市中心的地方,木鱼声、铃铛声、吟唱声此起彼伏,如远处山涧的晨雾一样萦绕浑沌,每每如此,绝非超越,我常常有抽离之感,觉着这是一个令人眩目的空寂无味的世界。我听不下去,却又不得不听,我用我的前肢按住双耳,听着里面嗡嗡窸窸的声音。后颈上的疼痛一阵阵酥麻般地传来,伤口应该合上了,我舔不到它,无法清理血迹,待会儿我的主人就会拿食物给我,我可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样子。

    他是一个怪人,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理论,他喜欢历史,据他的研究,二战以后,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之间从来没发生过战争,战争只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或者两个发展中国家之间,他因而得出结论,战争是极其不文明的事情。他并未出生在战争年代,却对战争有着近乎执拗的厌恶,甚至连公鸡斗嘴、公狗打架之类的也不允许。所以,如果让他看到我昨晚因为争抢母狗而伤痕累累他一定会大发雷霆。

    他虽然静修多年,却依然悟不透这么浅显的道理,作为公狗,如果不为母狗而战,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昊昊苍天,周行不殆,日落月升,花开花谢,凡是自然的东西都应该顺之而为。一句话,荷尔蒙到那里了,我也没有办法,所以,即便是战败,我其实也没多少失落可言。不过我还是掩一下他的耳目,趁他没来之前,我决定离开狗窝,到其它地方溜达溜达。

    寺庙并不大,一会儿就会转完,所以寺庙绝非上佳的躲避之所,我决定还是出庙。当我刚准备迈出山门,一股恶风不知从那里钻了出来,让我不由得虎震了一下,正所谓祸不单行,福无双至,我隐隐约约感到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等等,恶风之中竟有一丝母狗的气息,虽是微弱,但却被我捕捉到了。我立在山门的石制台阶上,四下里张望,想找到这丝气息的来处,但是空空如也。我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使劲地摆了摆头,准备继续大踏步地朝山下躲去,这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小黑”。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我转过头,在声音的来处,寺庙墙角的地方,看到了一条白色的狗,它通体雪白,真的像玉女一样白,唯独四蹄有些微的灰色,算是美中不足吧。它怯生生的样子着实让人心生怜惜,但我却十分地厌恶它。没错,诸君可能已经猜到了,它就是我的发妻——小白。

    像天底下所有的男人一样,他们对发妻都有着鸡肋般的感觉,我也不例外,荷尔蒙虽然在我的体内做怪,但我依然对它提不起兴趣。它现在悄默声地找到寺庙来,尤其让我讨厌,要知道我的主人可是禁止我谈情说爱的。妈的,不说这还好,一说这我就来气,你们这些秃驴们,整天吃斋念佛,自许为五蕴皆空,难道在空寂无声的夜晚,茶余饭饱之后,你们就没想过女人?有一次我就看到住持那个老家伙对着一个身着清凉的女施主看了很久嘛。呜呼,你看看圣人说的多好,“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也。”在好色这一块,圣人与我都不能脱俗。

    不过,我的主人是一个例外,我不知道他的来路,但从他阴郁的如死人般的脸上,我觉得他绝不会对女人感兴趣,他有着一副子索然无味、与世无争的样貌,即便女人送到他的怀里,他对待她们也会如敝屣一样毫无兴致。麻木也罢,超然也好,他就是这个样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走到它的面前问小白,心里带有怨恨,脸上的表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许是我生硬的语气吓到了它,它怯生生的模样更甚了。嗫嚅良久,它才吐出一句话来,“听说你受伤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件事没想到这么快就传到了它的耳朵里,想想在小镇一带恐怕也已经传开了吧。我一世英名,不成想倾刻间就崩塌了,在小镇一带我恐怕再难混下去。黄大仙也太损了点,你胜就胜了呗,为何还要造足舆论?这是要置我于死地吗?人类的世界充满了尔虞我诈,难道我们狗的世界也要这样吗?

    我正这样胡思乱想着,“啊”的一声惊诧从我的背后传来,小白盯着我的颈背吓得面容失色,我知道它这是看到了我的伤口。“怎么了?”我问它,“没想到你受伤那么严重。”它说。我看不到自己的伤囗,它看到了什么我不得而知,但从感觉上来说,我知道我的伤势远没有它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可怕,它总是喜欢大惊小怪,女人们都这样。“我给你舔舔吧!”像是询问,又像是在命令,还未等我答应,它那温柔的舌头已经触到了我的伤口。要怎样形容这种感觉呢?触电之感怕是不会有的,但如久历风雪的夜归人一样,当整个身子靠近暖炉的那一刹那所感受到的温暖大抵如此。

    小白轻轻地舔舐着我的伤口,温暖的舌头划过皮毛时发出沙沙之响,温存得几愈使人昏昏欲睡。迷离之间,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云端,整个人轻飘飘的。“家”,我第一次想到了这个字,它的温暖,它的惬意,一股脑地冲击着我的脑门。我虽然久处人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如未出家的佛爷一样,可称优偓,但我常常心无归宿,觉得这并非我要的生活,不过让我勇敢地跨出山门,走向旷野,面对着无常反复的狗生,我又做不到。小白这个母狗很厉害,总是在我失意的时候出现,用无言的不计较的付出讨我欢喜,犹如贞烈的征妇一样无怨无悔地等待着她丈夫的回归。这令我心生感动,但又觉得十分厌恶。稳定的东西总是带来羁绊,我不想被束缚,我觉得小白也应该如此,狗的人生就应该像狗一样,不应该被人类那些乌七八糟的道德给搞得不纯粹了。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跟你说,”舔舐伤口的间隙,小白漫不经心地说了这么一嘴,它越是这样,我就越担心,在它漫不经心的背后总是暗藏着很长时间的蓄谋,总是这样,概莫能外,但我还是张嘴问了句什么事。

    像天底下所有初为人母的女人一样,它面带羞涩浅浅地说:“我有了……”

    “你有了什么?”

    “有了我们的孩子。”

    天啊,五雷轰顶,这只母狗,竟是如此险恶,用它的温柔牵住我还不够,还用血缘这种的东西围攻我,以为如此,就可以让我缴械投降。不过,等等,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跟它连蛋了,它是如何怀上的?

    “还是上次,你忘了吗?”说完它愈发羞涩了。得了吧,我心想,你这只坏母狗,求求你别这样了,你这个样子只会令人更讨厌。

    有了就应该显怀,但我围着它绕了几圈,仔细瞅着它的肚子,但见它平瘪得像个空空的皮囊水壶,没有一丝怀上的意思,这母狗不会是骗我的吧?“呵呵,”它娇嗔一句道,“想啥呢?我都给你生下来了。”可怕,你能想象吗?一只母狗,瞒着一只公狗,悄默声地把它的种子埋在了自己的土壤里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而这一切这只公狗全然不知。不过,这也貌似没啥,畜生们不都是这么弄的吗?可你现在跑过来何意,对于天底下所有的公狗而言,不都是应该“事了拂衣去”吗?

    据说人类现在也流行这么玩了,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见面就是一句“约吗?”然后就约,然后就上床,然后就“事了拂衣去”。弗洛伊德说文明就是性压抑,照这么说,人类离文明愈行愈远了,到头来,可能跟我们畜生差不多了,从这一点上来看,众生平等还真是说对了。话说回来,我这号人(不对,狗)不大适合做一个父亲,我管不住胯下那玩意,不想做文明人,我主人是个文明人,所以他那死人般的脸上写满了性压抑,他是如何排解的我不得而知。或许他和毛毛一样,腹下都挨了那么一刀也说不准。我没有挨那么一刀,或许这正是我痛苦的来源。

    见我不说话,小白还以为给我送了一个惊喜,它深情地看着我,用那种久别重逢的甜丝丝的眼神问道:“你难道不想见一见它们吗?”想?我想吗?我答不上来,不过见见就见见吧,或许它们不是我的种儿也说不准。

    可是,当两个小崽子从墙角转出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当头的那个小子浑身漆黑,与我一般无二,任谁说它都是我的种儿无异,而后面那个小子(后来小白纠正说那是一个姑娘)通身雪白,又与它的妈妈一模一样。黑崽子胆子大,走到我的面前,拿脸来蹭我的脸,我不想迎合它,我的脑子里一团麻,不知该从哪里思索。昨天晚上真是一个分水岭,以一场激烈的战斗结束,起始我并不觉得它很悲壮,现在看来,真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呢,疯狂的时光如晨雾般被朝晖驱赶,一去不复返了。我这是要走向家庭了吗?波德莱尔说:“他们大多数人,还从未了解过家庭的甜美,还从未生活过!”没有家庭就没有生活过?得了吧,波德莱尔,没有家庭更有生活好吗?对于一条狗子来说,尤其如此。

    我之所以不应该拥有家庭,如前所述,还因为我背负着一条可怕的生态链,要想活得优偓,我就得讨主人欢心,要想纵欲,就得禁欲,这是悖论。傻母狗小白不懂的这个道理,它如若想从我这里获得接济,恰恰不应该来找我,这要是让我的主人撞见了,一切可都完了。

    世上事真是你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正值我们一家四口团聚之时,我的主人却出现了,非常不寻常地,他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往庙里而来。我说不寻常,乃是因为此时他应该在庙里做功课才对,但不知为何,他不在庙里。我本欲躲开他的,但眼神四交的一刹那,我发现已经晚了,他看到了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小白、黑仔子、白姑娘,任谁都能看出我们是一家子。我的主人是个好脾气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看到他金刚怒目,十分生气的样子。

    他不喜欢我寻花问柳,甚至连让我找个正常的母狗都不允许,如他一样,他觉得我也应该清心寡欲才对,可事实上,我又怎么能做得到呢?他是一个怪人,四年前,他与他的老婆离婚,从此搬进了这座小庙里,开始吃斋念佛,再也没近过一丁点儿女色。寺庙里每天都会有衣着靓丽的信女擎着香假模假式地到各个殿前上香,其中不乏香艳异常之人,庙里的和尚们总忍不住偷看几眼,但我的主人不会,他不论是面上还是心里都毫无波澜,你要说他对佛法虔诚敬奉倒也未必,他做功课就没那么上心,可他在守戒上不遗余力也是不争的事实。我真不知道他为了什么,我觉得他大概是无聊至极罢了。

    可这却苦了我,我必须和他一样吃素,又必得和他一样不近女色。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是何等的酷刑,所以,关于吃肉,关于找情人,我就不得不瞒着他。可现在,他发现了我,知道了我的勾当,从他那不悦的脸上我看出了他的愤怒,这很不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需要待在寺庙里,按照我之前说过的那个生态链活下去,所以,我必须得找他,向他示弱。他虽然看到了我,却佯装什么也没发生地跨入了山门,我撇开了小白和两个孩子,跟着他走进了寺庙,我把尾巴夹得很紧,放得很低,像做了一件弥天大错一样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他停了下来,用手指了指我的狗窝,示意我在那儿等他。我会意,走过去钻进了自己的狗窝。

    不一会儿,他回来了,手里端着一个盆,盆里放满了我不久前埋掉的土豆,它们一个个灰不溜秋,有些还发了霉。“咣”的一声,他把整盆土豆摔在了我的面前,有几个土豆受不了这强烈的冲击一下子跳了出来,滚出去很远。从主人的动作上来看,他应该很生气,他不但生气于我找母狗,对我不吃素估计也厌恶至极。

    他蹲在我的旁边,用十分缓慢的语气对我说:“出家人不打诳语,你既然不爱吃素,就应该告诉我,而不是偷偷地埋掉,自己一个人去山下找肉吃,你不该背着我去找母狗,还为了母狗把自己弄伤。女人有什么好?值得男人们为了他们拳脚相向?”

    是啊,他问的好,女人有什么好?他没问我之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对我来说不是个问题,我就是喜欢母狗,喜欢与它们连蛋,你问我为什么好,我说不上来。公的为母的争斗,这是刻在我们这些动物基因里的东西,没人能阻止它,我们只能顺从它,除非,像毛毛那样被阉掉,不然,我就只能去战斗。天啊,你瞧我都想到了什么?我会不会被他阉掉呢?

    一想到这,我就浑身打颤,一旦被阄,生活就会索然无味。虽然我的主人未必会这样做,但从他那阴森无情的脸上可以看出他多半会这样做。大多数时候,我不喜欢我的主人,我与他是两类人,他那一套终日苦修的理论我也看不上,他想做一个纯粹的修行者,终日青灯苦对、研修佛理,可从他那死灰一般的面色里你看出他修行出个什么了吗?

    对生活不爱,对人事不清,钻在书本里,在臆想的世界里驰骋纵横,纵使鹏举扶摇又有何宜?出世乃是为了入世,唯有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方为大功果,他如果读过《华严经》,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华严经》里有个“回向品”,它主张已成“菩萨道”的人,还得“回向”人间,由出世回到入世,为众生舍身。这种“回向”后的舍身,才是真正的佛教。只可惜我的主人不懂,大多数修行者都不懂,他们以为终日苦坐,证个什么寂然、涅槃、无我,就有了大功德了,殊不知这并非真正的佛道。佛教讲求“破执”,如此苦修,囿于自我,不正掉入我执之中吗?不信,你看看我的主人,他从自己投身的世界中抽离出来,不问世事,不爱人、不担事,以为这样就解脱了、超拔了,但这恰恰是跳入了泥淖之中。

    唉,想这些东西干吗?还是想想下一步该怎么走吧。现在的我今非昔比了,我有孩子了,总得负一点当爹的责任。可要想负起责任,我得保留住在寺庙的位子,而要保住位子,我又面临着被阄的可能,这里面孰轻孰重,一时还难以掂量。坦白讲,当毛毛向我讲述它被阉的过程时,我还真想象过被阄的那条狗就是自己呢。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灯、白色的工作服、白色的面皮、亮闪闪的刀、温暖舒适的环境、轻松嬉戏的语调、温柔的手法、毫无痛觉的下半身,美哉,一切都像在天堂一样,一切都像在升华一样。我要变了,变成一个向现实低头的人,变成一个木然寡味的阉货,这不单是为了我自己,我与毛毛不同,它没有家室,我有。如果为了自己,我可能不会这样做。这么说来,我还是有点舍身的意思的,还是有点“回向”的意思的,但我没有这么高大,毋宁说,我处在痛苦之中,一方面是自由,一方面是责任,这两者,我想担哪一头,我都说不清楚,倘若我能像农人挑担一样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那也很好,只可惜我找不到。

    阉或者不阉,这是一个问题。

    也许是我多虑了,接下来的几天,我的主人一如往常,对我并没有做什么。可就是这个没有做什么,才让人难受至极,就像有一把刀悬在你的头上,但又不落下来,那滋味你可想而知,关键是我的主人在明知我不喜欢吃素的情况下依然给我煮土豆吃,这对我来说真是莫大的惩罚。我前面说过,人类都是以己度人的主儿,这方面我的主人可谓登峰造极,不过想想,如果我连被阄都能接受的话,怎么吃个土豆就不能接受呢?一想到这,我又有点释然了,开始品尝起土豆来了。你还别说,一旦你妥协,这个世界便会调转过来,重新变成以你为中心,仿佛这个世界你又成了主宰,于是看山又是山了,看水又是水了。有一天,我突然悟到了这一点,犹如当头棒喝。

    可接下来的日子,着实令我难受,我的主人虽然不打我也不骂我,但他也不理我了,一连几天皆是如此,从他那面无表情又冷若冰铁的脸上可以看出,他打算一直这样做下去。虽然我已经积极地做出了改变,一连数日嚼着土豆,也没有出过寺庙半步,可依然无法让他对我热情起来。我们之间不复有亲昵的动作了,这之前,他都会时不时地给我抓痒,可现在,他除了给我送土豆外,多余的动作一点都没有,这让我有股子负罪感。可恶,真是可恶,我怎么会生出负罪感这样的东西来呢?要知道我们可是哲学家所说的知行合一的典范,压根就不该生出负罪感这种东西来。这么说来,我还真是一个另类,一个令自己都讨厌的另类。

    在连续吃了几天土豆后,我终于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不高的夜晚,我决定还是要走出山门,到山脚下的镇子上去碰碰运气。路还是那条路,与我几天前经过的那条别无二致,只是踏上这条路的狗子已经发生了改变,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一直萦绕着我。山风偶尔猛地吹来,晃了一下松枝,松树就像吓得一激灵一样抖了一下,或许它对我的改变也有点不大适应吧。大龙眼树依然歪着它的枝桠,把它的整个身子探了出来,微风吹得它的树叶沙沙作响。搁在往常,这种声音对我来说悦耳得很,可现在,它令我十足的讨厌,这声音让我想到了接引经幡,仿佛要马上进入一片死寂一样。我有点后怕,步子开始迟疑,可等我转过一个山包,山脚下明灭的灯火传来,一想到阿美的肉档,我垂唌欲滴,毫不迟疑地,我开始大踏步地朝前迈去。

    可正当我准备朝我的花花世界走去的时候,我的眼前一黑,光明霎时变得无影无踪,一个袋子罩住了我,同时,脚下的绳子开始收紧,从触感上来看,应该是钢丝绳。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感到十分的恐惧,听说镇上的狗肉店经常这样抓流浪狗,那么我是不是要被抓去做成狗肉?天啊,我可不要,我开始嗷嗷地叫,拼命地挣扎。可绳子越收越紧,我的整个身子被框进了袋子里,局促至极,我只有舍命地用爪子扒,用嘴巴顶,我想挣脱这种莫名的束缚,这让我很难受。可是,任凭我怎么挣扎,袋子依然丝毫未损,我除了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之外一无所获。

    在挣扎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有点泄气了,在面对无法改变的现状时,我开始尽量想一点儿欢喜的事情,可我的脑子里空空如也,不知道该想什么。有那么一瞬,我想到了吃,想到了阿美,想到了《三生》,想到了轮回。你能想象吧,一条马上被吃的狗子现在还惦记着吃呢,可有什么办法,我不知道该想什么。正在此时,我感到背后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我嗷了一声,正要大骂出口,瞬间我的意识开始模糊。完了完了,我心想,这次是真的完了,我还来不及恐惧,就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间,我看到了白闪闪的天花板、白闪闪的灯。轻声细语的说话声不知从哪里传来,似乎是我的主人在和另一个人说话,对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把明晃晃的刀,不大,但非常刺眼。我努力地想摆转头,看看我到底在哪里,可一阵眩晕袭来,我又昏死了过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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