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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这是国家层面首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托育整体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托育需求。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支持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约3000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获得“托得起”的普惠托育服务,是生育家庭的“刚需”。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政策,努力加强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但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当前我国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仍然不足,结构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多地调查显示,受行业发展阶段及服务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现有托位缺口较大。现实中,家长普遍更青睐政府办或普惠性托育机构,但民办营利性机构比重较大,托育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托育服务收费价格普遍较高,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亟须发展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
正是考虑了生育家庭的“托育焦虑”,《通知》提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要求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健全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价格管理机制,明确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收费政策。同时,强化收费行为管理,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规定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通知》强化了部门协同,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相关规定。这不仅能完善托育机构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利于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进一步规范普惠托育价格,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对于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加强托育行业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政策规划衔接;加强托位建设,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发展多种托育服务模式,多渠道增加供给;提高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收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畅通其职业发展路径;加强医育结合,促进托育服务品质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期待在普惠托育领域出台更多利好政策,进一步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更好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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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康报评论员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李诗尧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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