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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采访团走进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探访该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品牌。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2020年4月,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成立“春泥工作室”,针对未成年人的检察保护工作,“春泥”品牌应时而生。龙子湖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王方介绍说:“‘春泥’寓意以诚之心感化挽救,以爱之名护航成长,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也是‘小树苗’,我们希望能化作‘春泥’护花,成为滋养‘小树苗’健康成长的检察‘沃土’。”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社会环境,依托“春泥”品牌,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蚌埠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紧密协作,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融入到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工作常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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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出租车司机宣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刘邦景今年53岁,从事出租车运营30多年。他说,作为出租汽车司机接触的社会面广,在学校周边、商业区、宾馆、酒吧、网吧附近等特定场所接触到未成年人,容易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相关线索。
从2022年以来,刘邦景及其同行多次受到检察机关的培训指导,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例比以往更为敏感。他告诉记者,一旦发现车上有未成年人状态、情绪等异常,都会及时报警。
王方说,通过检察+交通,使得保护未成年人及防范其它各类犯罪的触达面更广,更深入,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当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或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王方告诉记者,在这几年的实践中,龙子湖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责任,努力让更多的“旁观者”成为“发现者”“报告者”,将“司法保护”主动融入“社会保护”。
2025年第一季度,龙子湖检察院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件10人,其中批捕3件3人,起诉3件3人。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龙子湖区检察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央广网客户端 记者:周然 见习记者:刘浩 图片:刘浩)